齐特殊教育教研员。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五、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省级、市级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四)强化督导评估。在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中,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证书查询